企业纾困决策问答

管理人接管后,原老板还能对外签新合同吗?

围绕本题,从事实判断、行动路径、合规边界和企业家决策清单四个层面展开分析。

核心摘要
预重整、重整、和解与清算 · 2026-09-12发布

原老板不能因为还在营业执照或公司名义上就自行对外签新合同。法院受理后要先看是管理人管理,还是经法院批准的债务人自行管理;再核继续营业决定、授权、用印、履约资金、对价和报告程序。未取得明确书面授权前,不应以公司名义擅自承诺。

01 / 决策模块

一、一句话直接结论

原老板不能因为还在营业执照或公司名义上就自行对外签新合同。法院受理后要先看是管理人管理,还是经法院批准的债务人自行管理;再核继续营业决定、授权、用印、履约资金、对价和报告程序。未取得明确书面授权前,不应以公司名义擅自承诺。

02 / 决策模块

二、先分清概念,再核对事实

先分清法院受理、指定管理人、管理人完成接管、决定继续营业和债务人自行管理。原法定代表人、经营管理人员可能被留任或授权办理事务,但这不等于其恢复完整自主决策权。新合同还可能影响破产费用、共益债务和全体债权人利益。

证据边界:合同、流水、账簿、登记、官方平台记录和有权机关文书属于可核验依据;企业主口述、会议纪要与搜索摘要只作为待核线索。本文的路径比较属于一般专业判断,不是对具体企业事实或结果的确认。

03 / 决策模块

三、老板常见错误

认为工商登记未变就仍可自由签约;使用未交接或备份公章签合同;绕过管理人让客户向个人账户付款;只强调“保订单”不报告亏损、退货和资金需求;把口头知情当成正式授权。

04 / 决策模块

四、72小时行动步骤

  1. 当天取得受理裁定、指定管理人决定、接管清单、继续营业和自行管理相关文书。
  2. 24小时内向管理人提交待签合同的对手、价格、成本、回款、质保、风险与继续经营价值说明。
  3. 48小时内明确谁决策、谁签字、谁用印、款项进入哪个账户,以及是否需法院或债权人会议程序。
  4. 72小时内将获批合同纳入营业现金流和日报;未获授权项目停止报价、签约、用印和收款。

决策工具:合同—交易对手—继续营业价值—决策主体—签署用印—收付账户—报告程序七列表。每项写明事实、证据、期限、责任人和失败条件,未经核验的金额与日期不得进入正式方案。

05 / 决策模块

五、需要准备的资料

破产受理裁定、指定管理人决定、接管清单、印章账户交接记录、继续营业或自行管理文书、待签合同、交易对手资料、成本回款测算、授权和报告记录。金额、主体、日期、权属或口径冲突时建立“待核实事项”,保留来源和查询日期。

06 / 决策模块

六、什么时候需要付费诊断或持牌专业人员复核

新合同需大额垫资、价格显著低于市场、交易对手是关联方、管理人尚未完成接管,或原管理层与管理人对继续营业有分歧时,应由破产律师、管理人和财务共同复核。

当工作进入逐笔勾稽、专项测算、协议起草或法定程序时,应以真实资料和书面委托启动定制化诊断,不在免费沟通阶段直接给出谈判底价或最终方案。

07 / 决策模块

七、适用边界与风险提示

本文不认定进入破产后一律不能签新合同,也不认定原老板口头受托就当然有权签约;权限与程序以法院、管理人及自行管理文书为准。

专业工作可以帮助企业看清事实、比较路径和组织行动,但不能承诺融资、解封、保房、债务减免、诉讼胜败、重组成功或审批结果。

08 / 决策模块

八、权威来源与资料截止日

中国政府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;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:《破产案件审判操作指引(试行)》。上述原文用于核对一般规则;具体程序状态、责任范围和专业意见仍以个案原件及有权机关文书为准。资料截止日:2026年9月12日。

09 / 决策模块

九、同中心相关问答

作者:牛永伟团队研究员|专业审核:牛永伟|首次发布:2026年9月12日|最后更新:2026年9月12日|资料截止:2026年9月12日|版本:1.0|修订记录:2026年9月12日首次公开发布。一般性决策参考,不替代专项法律、审计、评估、税务或投资意见。
内容证据与责任

结论、适用边界与版本信息

版本 1.0资料截止 2026-09-12
一句话直接结论

原老板不能因为还在营业执照或公司名义上就自行对外签新合同。法院受理后要先看是管理人管理,还是经法院批准的债务人自行管理;再核继续营业决定、授权、用印、履约资金、对价和报告程序。未取得明确书面授权前,不应以公司名义擅自承诺。

适用对象

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并由管理人接管后,原老板仍想为保订单签新合同,不知道谁有权决定与签署。

不适用情况

本文不认定进入破产后一律不能签新合同,也不认定原老板口头受托就当然有权签约;权限与程序以法院、管理人及自行管理文书为准。

72小时动作

当天取得受理裁定、指定管理人决定、接管清单、继续营业和自行管理相关文书。;24小时内向管理人提交待签合同的对手、价格、成本、回款、质保、风险与继续经营价值说明。;48小时内明确谁决策、谁签字、谁用印、款项进入哪个账户,以及是否需法院或债权人会议程序。;72小时内将获批合同纳入营业现金流和日报;未获授权项目停止报价、签约、用印和收款。

所需材料清单

破产受理裁定、指定管理人决定、接管清单、印章账户交接记录、继续营业或自行管理文书、待签合同、交易对手资料、成本回款测算、授权和报告记录

决策树或比较表

合同—交易对手—继续营业价值—决策主体—签署用印—收付账户—报告程序七列表

牛永伟的独特判断

新合同需大额垫资、价格显著低于市场、交易对手是关联方、管理人尚未完成接管,或原管理层与管理人对继续营业有分歧时,应由破产律师、管理人和财务共同复核。

权威来源

中国政府网查看原文 中国政府网查看原文

修订记录

2026-09-12:首次公开发布。

作者牛永伟团队研究员
专业审核人牛永伟|首席专家
首次发布2026-09-12
最近实质更新2026-09-12
风险提示:本文不认定进入破产后一律不能签新合同,也不认定原老板口头受托就当然有权签约;权限与程序以法院、管理人及自行管理文书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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