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核法院受理日、管理人接管和合同性质,再确认管理人是否通知继续履行、解除或要求补充履行;不能仅凭受理裁定自行停供、停租或交付。
一、一句话直接结论
先核法院受理日、管理人接管和合同性质,再确认管理人是否通知继续履行、解除或要求补充履行;不能仅凭受理裁定自行停供、停租或交付。
二、先分清概念,再核对事实
破产受理、合同到期、解除通知、管理人选择和共益债务不是同一节点。对方催告、履行成本和企业持续经营价值都要留痕。
证据边界:合同、流水、账簿、登记、官方平台记录和有权机关文书属于可核验依据;客户自述、会议纪要和搜索摘要只能作为待核线索。本文的路径比较属于一般专业判断,不是对具体企业事实或结果的确认。
三、老板常见错误
看到受理裁定就停止所有合同;让员工口头通知对方不再履行;继续收货却不记录新费用;不核管理人权限和书面意见。
四、72小时行动步骤
- 当天整理受理裁定、管理人通知、合同到期日、履行现状和对方催告。
- 24小时内按合同类型列出继续履行、解除、补充履行和待核四类状态。
- 48小时内核算继续履行的现金、资产和经营价值,向管理人及对方取得书面意见。
- 72小时内形成合同清单和付款安排,涉及重大资产或争议时由破产律师复核。
决策工具:破产合同状态表:受理日—到期日—管理人通知—履行成本—经营价值—付款证据—下一节点。每项写明事实、证据、期限、责任人和失败条件,未经核验的金额、日期和权属不得进入正式方案。
五、需要准备的资料
受理裁定、管理人通知、主合同及补充协议、交付和付款记录、对方催告、租赁或供货资料、员工和资产清单。金额、主体、日期、权属或口径冲突时建立“待核实事项”,保留来源和查询日期。
六、什么时候需要付费诊断或持牌专业人员复核
涉及合同解除、共益债务、租赁、保留所有权或重大经营合同,应由破产律师和会计师依据卷宗复核。
当工作进入逐笔勾稽、专项测算、协议起草或法定程序时,应以真实资料和书面委托启动定制化诊断,不在免费沟通阶段直接给出谈判底价或最终方案。
七、适用边界与风险提示
本文不判断合同必然继续或解除,也不判断费用顺位;最终以管理人、法院文书和合同事实为准。
专业工作可以帮助企业看清事实、比较路径和组织行动,但不能承诺融资、解封、保房、债务减免、诉讼胜败、重组成功或审批结果。
八、权威来源与资料截止日
中国政府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;最高人民法院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。上述原文用于核对一般规则;具体程序状态、责任范围和专业意见仍以个案原件及有权机关文书为准。资料截止日:2026-10-07。